2017年06月06日
马德里国际商标 特点: 1、手续简便 商标申请人可仅通过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请而在多个被指定国同时获得商标保护,申请手续简便。
2、费用低廉 商标申请人在马德里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1/12~1/11。
3、时间快捷 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协定书为12个月,依照议定书为18个月)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 2015 年6月5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5 个缔约方。
马德里联盟缔约方列表 国家加入马德里协定时间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时间国家加入马德里协定时间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时间阿尔巴尼亚1995.10.42003.7.30利比里亚1995.12.252009.12.11 阿尔及利亚1972.7.5 列支敦士登1933.7.141998.3.17安提瓜和巴布达 2000.3.17立陶宛 1997.11.15亚美尼亚1991.12.252000.10.19卢森堡1924.9.11998.4.1澳大利亚 2001.7.11摩纳哥1956.4.291996.9.27奥地利1909.1.11999.4.13蒙古1985.4.212001.6.16阿塞拜疆1995.12.252007.4.15摩洛哥1917.7.301999.10.8巴林 2005.12.5马达加斯加 2008.4.28白俄罗斯1991.12.252002.1.18莫桑比克1998.10.71998.10.7比利时1892.7.151998.4.1荷兰1893.3.11998.4.1不丹2000.8.42000.8.4挪威 1996.3.29波斯尼亚 -黑塞哥维那1992.3.12009.1.27波兰1991.3.181997.3.4博茨瓦纳 2006.12.5黑山2006.6.32006.6.3保加利亚1985.8.12001.10.2葡萄牙1893.10.311997.3.20中国1989.10.41995.12.1韩国 2003.4.10克罗地亚1991.10.82004.1.23摩尔多瓦1991.12.251997.12.1古巴1989.12.61995.12.26罗马尼亚,1920.10.61998.7.28塞浦路斯2003.11.42003.11.4俄罗斯1976.7.11997.6.10捷克1993.1.11996.9.25圣马力诺1960.9.252007.9.12朝鲜1980.6.101996.10.3塞尔维亚1992.4.271998.2.17丹麦 1996.2.13塞拉利昂1997.6.171999.12.28埃及1952.7.12009.9.3新加坡 2000.10.31爱沙尼亚 1998.11.18斯洛伐克1993.1.11997.9.13芬兰 1996.4.1斯洛文尼亚1991.6.251998.3.12法国1892.7.151997.11.7西班牙1892.7.151995.12.1格鲁吉亚 1998.8.20苏丹1984.5.162010.2.16 德国1922.12.11996.3.20斯威士兰1998.12.141998.12.14希腊 2000.8.10瑞典 1995.12.1加纳 2008.9.16叙利亚2004.8.52004.8.5匈牙利1909.1.11997.10.3瑞士1892.7.151997.5.1冰岛 1997.4.15塔吉克斯坦1991.12.252011. 6.30伊朗2003.12.252003.12.25马其顿1991.9.82002.8.30爱尔兰 2001.10.19土耳其 1999.1.1意大利1894.10.152000.4.17土库曼斯坦 1999.9.28日本 2000.3.14乌克兰1991.12.252000.12.29哈萨克斯坦1991.12.252010 .12.8英国 1995.12.1肯尼亚1998.6.261998.6.26美国 2003.11.2吉尔吉斯斯坦1991.12.252004.6.17乌兹别克斯坦 2006.12.27拉脱维亚1995.1.12000.1.5越南1949.3.82006.7.11莱索托1999.2.121999.2.12赞比亚 2001.11.15纳米比亚2004.6.302004.6.30阿曼 2007.10.16欧盟 2004.10.1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2008.12.8以色列 2010.9.1 菲律宾 2012.7.25 新西兰 2012.12.10哥伦比亚 2012.8.29墨西哥 2013.2.19印度 2013.7.8卢旺达 2013.8.17突尼斯 2013.10.16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2015.3.5津巴布韦 2015.3.11柬埔寨 2015.6.5 注: (1)“ 比荷卢 ” 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的简称,实际是三个 “ 马德里联盟 ” 成员国,但申请人指定这三个国家保护时,仍按一个国家对待,并按一个国家缴纳有关规费。 (2)目前,纯 “ 协定 ” 缔约方(仅加入马德里协定缔约方)为 1个,即:阿尔及利亚。 (3)目前,纯 “ 议定书 ” 缔约方(仅加入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为 40 个,分别是: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林、博茨瓦纳、丹麦、爱沙尼亚、欧盟、芬兰、格鲁吉亚、希腊、冰岛、爱尔兰、日本、立陶宛、马达加斯加、挪威、阿曼、韩国、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库曼斯坦、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加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宾、哥伦比亚、新西兰、墨西哥、印度、卢旺达、叙利亚、突尼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津巴布韦、柬埔寨 申请受理机构 中国商标局(网址:www.ctmo.gov.cn)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须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在中国国境内有住所; (3)拥有我国国籍。 台湾省: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之一: (1)已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2)已经注册的中国商标 申请材料 1.代理合同 2.商标图样(清晰的JPG格式) 3.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商品/服务 尼斯分类
一表多类 一份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可包含多个类别
审查程序 1. 准备申请文件中浩知识产权的商标代理人准备申请文件2. 提交申请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申请3. 受理中国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4. 颁发国际商标注册证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出《国际商标注册证》 授权时间 6-12个月左右
注意事项 1.具体价格按指定国家数量而定2.国际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国际注册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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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合同
2.商标图样(清晰的JPG格式)
3.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