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慈溪市境内参展展位费补助实施细则
2021年09月18日
一、申报对象
在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和数字经济企业。
二、补助标准
鼓励企业参加境内重大展会,对企业参加当年度市重点支持的境内展会,按展位费的50%予以补助(不含特装等搭建费),补助上限为5000元/标摊(其中慈溪市内展会补助上限为2500元/标摊),单个企业每次展会最高补助5万元(其中慈溪市内展会最高补助2.5万元),单个企业一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资料
补助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境内参展展位补助申报表(附表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展合同复印件(明确展位面积及展位费金额);
(4)参展发票复印件(明确展位费金额,并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展会名称全称);
(5)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6)展会期间工作及布展效果照片;
(7)慈溪市企业参展效果综合评估表(附表3);
(8)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其他说明
1、一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核定,补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境内参展补助不含展位搭建、装修等费用,需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明确展位费金额,否则将不予补贴。
2、与慈溪企业关联较大的展会等活动,经企业、协会、属地等推荐将补充至慈溪市2021年度境内参展补助展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