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亩均办告工业企业书
2022年01月15日
慈溪市亩均办告工业企业书
各工业企业(经营主体):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自开展以来,在广大企业的支持和配合下,用地调查基础逐步提升,亩均评价体系逐步优化,评价结果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差别化政策运用上,在前期“标准地”出让、亿元企业培育、百强企业评选、厂房产权证补办等方面运用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出台了《慈溪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并根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排污、创新、金融、财政激励约束、低效主体提质增效等政策。其中,在倒逼政策方面:C档企业(经营主体、宗地)原则上不安排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的项目和建设用地,减半享受市级奖补政策,不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项目排污权指标,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亩均税收5万元/亩以下的规上企业和2万元/亩以下的规下企业将列入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名单;D档企业(经营主体、宗地)禁止新增与原产能相同(近)的项目和建设用地,不予享受市级奖补政策(国家、省、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除外),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1元(连续2年D档的提高0.3元,连续3年的提高0.5元),原则上不新增排污权指标,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并列入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名单。 2022年,我市“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将实现工业用地(主体)全覆盖,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将继续以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六项指标评价,规模以下企业以亩均税收评价。其中,评价得分后3%的规上企业,符合取得工业用地满5年实际用地2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亩均税收1万元/亩以下的规下企业,经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认定为“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拒不整改、整改无望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以及属于评价对象却拒不配合的企业,或在评价中因弄虚作假享受政策的企业等,原则上将直接列入D档。 目前,各镇(街道、园区)正在开展的企业基本信息和用地情况等调查是“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的基础和关键,关系到评价结果及差别化政策的应用,与差别化电价、用地准入、奖励补助、排污权指标配置、有序用电等企业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此,请各工业企业(经营主体) 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积极配合属地镇(街道、园区)填报、核对和确认《慈溪市“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企业用地情况及用电户号等调查核实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地调查完成后,根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程序,市亩均办将先后在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经信局)公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用地情况及初评结果,敬请关注,并按要求及时核实、确认。 “亩均论英雄”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理论的重大改革实践,是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有效抓手,通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为城市大脑、产业地图等提供依据。希望各工业企业(经营主体) 以“亩均论英雄”理念为引领,提升企业亩均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慈溪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